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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作用,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自治区教育厅起草了《自治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评价指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电话方式:0991—7606158
二、电子邮箱:jyfgc310@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自治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2.《自治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评价指南》起草说明
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