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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处

工作职责

研究拟订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社会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应用等工作。指导做好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 姚   勇

业务电话: 7606166

办公地址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