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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处

工作职责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实践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活动;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处长: 陈希海

副处长: 艾尼·外力

业务电话: 7606088(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工作)
7606089(卫生与健康教育)

办公地址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办公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