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处
工作职责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实践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活动;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处长: |
陈希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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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 |
艾尼·外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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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电话: |
7606088(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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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6089(卫生与健康教育) |
办公地址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办公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