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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录取模式是什么?
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不区分首选科目统一投档。
(1)投档录取模式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
①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同一批次考生填报若干按顺序排列的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等。在第一志愿投档时,凡第一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投档缺额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如所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未满额,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院校可在比例内就具体投档数量提出书面申请,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采用“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院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是否在我区增加计划,并完成计划调整。我区根据各院校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正式投档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③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如被录取,后续所填报的院校志愿不再投档;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单列类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
(2)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3)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录取。
(4)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