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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如何保障?

时间:2023-04-13 13:24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如何保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依法保障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具体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根据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如有疑问,可拨打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两为主,两纳入”是指: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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