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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含委培生)因故要求退学如何退费?

时间:2023-04-13 18:12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普通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含委培生)因故要求退学如何退费?

根据《自治区计委、教育厅关于自治区普通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新计价费〔20011740号),学生报到后,一周内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要求退学者,退还全年学费;报到一周后至一个月内要求退学者,退还全年学费的90%;报到一个月以上至第一学期结束前要求退学者,退还全年学费的50%。但需先扣除招生录取费(录取通知书和邮寄费)。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要求退学者,退还全年学费的30%,一个月以上至学年结束前要求退学者,全年学费不予退还。住宿费应按学生已交住宿费的总额平均算出每天应负担的费用,扣除其实际住校天数所应承担的费用后,余额退还学生。学生个人购买的物品(如:被褥等)归学生所有。学生退学,书本费不予退还,书本归学生所有。如有疑问,可拨打0991-760623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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