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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含委培生)因转学及其他原因如何退费?
根据《自治区计委、教育厅关于自治区普通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新计价费〔2001〕1740号),学生转出学校或因病休学保留学籍的以及其他原因停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学费及住宿费的退费标准按照“普通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含委培生)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规定执行。学年度内,第一学期转入学校和保留学籍重新入学的学生缴纳全年学费,第二学期转入和重新入学的学生缴纳全年学费的50%。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或离校一个月以上而事先不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全年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留级学生(包括延长学制的学分制学生)随后年级学习,学费、住宿费缴纳的数额按后续年级学生的标准收取。如有疑问,可拨打0991-760623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