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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2025年11月起,我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制订了《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莫尧 0991—7606062
电子邮箱:xjgdjy@163.com
附件:1.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自治区教育厅
2026 年 4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