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公开征求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12-03 11:29  来源:自治区学生资助与教育经费监管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5年9月起,我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1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张文0991―760609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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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