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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及《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教育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2024-2028年)》。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830049)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jjytjsgzc@126.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
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