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章程为纲 强治理之基—昌吉州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助推依法治校提质增效

时间:2025-12-05 18:01  来源:昌吉州教育局   浏览次数: 分享: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昌吉州教育局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办中小学章程参考文本》,将章程建设作为规范办学、激发活力的制度核心,通过明确“四大硬杠杠”,推动全州公办中小学实现从“文本规范”到“治理实效”的根本转变,为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筑牢领导核心“硬杠杠”,规范办学治校权责。全州152所中小学中,已有110余所完成章程修订,教育局审核备案率达97%。各校章程严格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治理中的领导地位,细化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具体职责,清晰界定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边界,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运行顺畅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全面贯彻。

划定权益保障“硬杠杠”,构建和谐校园生态。章程系统明确师生权利义务、奖惩办法及权益救济机制,各校普遍设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教职工申诉与调解机构,畅通师生权益保障渠道,推动校内申诉制度与听证制度落地见效。制度运行以来,全州中小学师生满意度平均提升7个百分点,教育行政部门受理信访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6%,校内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显著增强,依法治校取得阶段性成效。

构建协同育人“硬杠杠”,凝聚家校社共育合力。章程将家校社协同育人列为重要内容,明确家长委员会职能,创新推行“教联体”育人模式。目前全州已建成33个“教联体”,覆盖81%的中小学校,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实践基地,累计惠及学生4.1万余人次,逐步形成以学校为主体、家庭积极参与、社会有力支持的协同育人新格局。

强化督导落实“硬杠杠”,健全现代治理机制。将章程制定与执行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构建“自主实施、动态监测、有效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以评促建、以督促改,推动章程从“静态文本”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使依法治校的顶层设计在每一所学校转化为具体实践,为构建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学校制度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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