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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教育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重要内容,落实党组会议、重大决策前学法学规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截至目前,组织干部学习43场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5人次,考试通过率100%。
提高法治能力。注重普法队伍建设,在各级各类中小学配备道德法治、思政课教师803名,聘请法治副校长306名。扎实开展教师法治教育培训,举办塔城地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讨暨“爱国主义”专题教学展示活动、思政骨干教师赴辽培训等培训活动7场次,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思政素养、法律素养。
创新普法形式。用活“互联网+”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介,定期发布预防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等“以案释法”案例,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组织学校师生走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探秘警营”“走进法院”“参观检察院”等活动,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增强法律敬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