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塔城地区采取四项举措 做实关爱教师文章

时间:2024-09-02 19:19  来源:塔城地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分享:

一是聚焦资源合理配置。制定《塔城地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确定乌苏市、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作为“县管校聘”第一批试点县(市)。组织575名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科学合理分配122名公费师范毕业生,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是聚焦待遇保障提升。建立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教师工资逐年增长。2023年,地区积极申请资金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班主任津贴167.76万元,及时足额发放自聘教师工资补助资金1505万元。

三是聚焦晋升培训。召开塔城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研讨交流会,邀请地区人社局对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进行政策培训。组织988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充分运用援疆优质教育资源,选派110名教师代表赴辽宁参加培训。充分发挥45个名师工作室头雁作用,常态化开展传帮带、集体备课、同课异构等科研活动。

四是聚焦激励奖励。利用教师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优秀教师,开展“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最美教师”等评选活动,2名教师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1所学校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为1021名教龄满30年的教师颁发“光荣执教30年”纪念牌匾。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