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一、《测试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
为进一步理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机制,规范测试经费使用程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依据教育部、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和自治区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财务制度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新教规〔2025〕1号)等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测试成本性支出资金管理办法。
二、《测试费管理办法》修订的总体考虑
进一步规范全区测试费收费管理、上缴统筹、成本支出等工作流程,明确了测试员、考务人员等劳务报酬,细化了测试站点场地、设备、培训等保障支出,实现了全区测试费管理使用一把尺子、一套标准,推动测试工作更加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切实解决了基层测试站点测试经费长期拖欠等问题。
三、《测试费管理办法》对管理机制和工作职责做了修订
明确了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测试费的工作权责,共同对测试测试费支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对全区教育行政部门测试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财政部门测试费拨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经费、截留、挪用、克扣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测试费管理办法》提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
统一了测试员测评费、考务人员的监考费支出标准和发放时间,解决了各地测评费、监考费支出标准和发放时间不一致的问题。
五、《测试费管理办法》的亮点和创新
普通话水平测试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开展绩效监控和单位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测试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收入、支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六、《测试费管理办法》的落实举措
组织开展培训,督促各级各类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准确理解把握管理机制、工作职责和新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