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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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04 09:1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要求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政策,建立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专业设置管理长效机制,源头上促进专业结构持续优化,确保专业设置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条件达标,推动人才培养精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26年初与兵团教育局结合新疆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新教职成〔201812进行了全面修订2次征求自治区、兵团高等职业院校意见,修改完善后通过兵团教育局合规性审核20264月,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厅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核。20266月,分别向委、厅领导征求了意见建议,并通过教育工委办公会、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兵团教育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十八条第一条和第二条,明确专业设置管理的主要依据及适用范围。第三条至第五条,突出宏观调控,阐述专业设置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及目标,明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基本遵循和规律。第六条和第七条,从需求、规划、师资等方面明确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布点要求。第八条至第十条,明确专业设置的基本程序、备案审批专业方向设置相关要求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明确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指导委员会的职责,并对专业质量监测与预警、新设专业合格性评价、专业分类评价与激励、校内质量保障、目录外专业建议等提出要求。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高等职业院校应依据《实施细则》制定管理细则、《实施细则》实施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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