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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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06:5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一、背景及必要性

2023以前,自治区对残疾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没有统一的考务实施细则,各地根据实际自行为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2023年,我院参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了残疾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的工作方案,并76残疾考生提供了合理便利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享有优先进入考点、考场,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等合理便利政策,以保障残疾考生顺利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制定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三、起草过程

20242月,我院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残疾人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前后征求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厅基教处、教科院、兵团教育局、自治区残联、兵团残联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请厅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于202458-15日在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网民反馈的意见建议。近期,又分别向委厅领导征求了意见建议,形成了提交厅党组会议的审议稿816日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17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可申请的合理便利项目、申请程序和具体的便利服务方式。根据实施细则》,残疾考生可在使用大字号试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携带电子助视器照明台灯光学放大镜佩戴助听器人工耳蜗使用轮椅携带拐杖特殊桌椅延长考试时间优先进入考点、考场方面享有相关便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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