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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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4 05: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2023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020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严格学业标准,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202012月,教育部制定并印发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要求地方结合实际,参照此办法制定本省(区、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20228月,教育部正式启动首次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本科阶段综合学业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旨在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督促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

二、《实施细则》的研制过程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要求教育厅调研其它省份起草情况,结合2022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际情况,起草《实施细则》。以书面形式征求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以及区属15所普通本科院校和1所职业本科院校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采纳、修改完善后,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主要内容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自治区教育厅根据抽检重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区别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是一种“合格性”考察。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比例和范围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开展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按照每个高校每个专业至少抽取一篇的原则,覆盖区属所有本科层次高校所有本科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对需要重点监测的以及上一年度出现问题较多的高校、专业将提高抽检比例。

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如何开展

自治区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制定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印发通知至区属相关高校,启动年度论文抽检工作。各高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通过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全部本科毕业论文原文、非文本类毕业设计说明等材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在确定抽检论文名单后,按照同行评议、关系回避、异校送审的原则,随机匹配专家评议抽检论文,提出评议意见。

六、如何确定“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即为不合格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阶段,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如何使用

(一)对连续2年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将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相关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专业和高校,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学术水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三)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由相关高校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抽检结果将作为高校分类评价、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及课程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调控、直升推免的研究生比例、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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