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衔接工作,加强自治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现就202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且尚未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与高校签订工作合同)。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训。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采用在线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为4门,《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选修课程为10门,需任选其中3门课程进行学习。必修课程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选修课程以完成所选课程任务点的学习即为合格。
三、培训时间
培训学习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11日
培训考核时间:2022年7月16日-7月17日
培训学习期间,参训教师要严格按照培训内容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学习时间截止后,平台将不再记录课程学习进度,课程学习进度未达到百分之百的教师不得参加考核。
四、报名与缴费
(一)名单报送
报名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各高校应于2022年6月19日19:00前将《2022年自治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在线缴费
按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收费标准,培训费每人480元。参训教师应于2022年6月22日-23日完成线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培训。
五、培训实施
(一)在线学习
7月1日起,完成微信缴费的参训教师下载“学习通”客户端,通过电脑或手机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平台(账号:身份证号,默认密码:身份证后6位),进入平台进行在线学习。7月11日后学习时间截止。
(二)培训考核
修课程考核采取线上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为:
7月16日10:00-12:30,考试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7月17日10:00-12:30,考试课程: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三)证书发放
对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颁发《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依据。
(四)其他
参加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本次需参加全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参加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者,可免训。
六、相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培训资格审核、推荐工作。
(二)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负责做好培训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培训实施方案,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建项目实施团队,认真做好培训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培训成效,编写培训绩效报告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主管部门。
(三)各高校要协助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做好参训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参训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照培训课程安排认真完成在线学习,按时参加闭卷考试。
(四)缴费流程及学习平台使用手册获取请联系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在线学习平台,鼓励参训教师分享线上学习成果,交流学习经验,展示学习过程和精彩瞬间,积极学习平台推送的拓展知识,开拓专业视野,丰富专业知识。
(六)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网络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发布与培训课程无关的内容。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学习和考试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邱雪松、范雪婷 0991-4333251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322室
邮 编:830054
网 址:http://gspx.xjnu.edu.cn/
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