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92/2020-01975
  • 有效性: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号
  • 标题: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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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高校:

经过各高校申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推荐、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确认,2020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已确定(见附件12),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10万元/项,项目经费已按照《关于拨付2020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下达各高校,不足部分由各高校自筹。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由各高校自筹,请各高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予以经费支持。

二、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只能用于学生团队实施项目研究工作的有关支出,不得用于教师指导费等其他开支。各高校要加强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学生要在相关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三、各高校要将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结合,在导师选择、项目选题、方案设计、成果转化等环节,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和培训,在奖助学金发放、教学工作业绩认定等方面制定激励政策,动员组织更多师生参加各类学科科技竞赛,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效果,实现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的,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四、各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机构,确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各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按年度编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项目验收结果和年度报告及时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

附件:1: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2:2020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209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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