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183592/2023-00033
  • 有效性:有效
  • 发文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发文字号:新教规〔2023〕3号
  • 标题:关于印发《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取得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3-04-14
  •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次数:   次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