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退休教师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4号)文件精神,温宿县教育局面向疆内外公开招募引进一批优秀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定责”的原则,从受援学校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疆内外招募一批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乐于奉献,自愿到受援学校讲学送教。
2.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够承担讲学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符合返聘岗位相关学历、教师资格要求,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邮箱报名两种方式。
(二)现场报名:即日起至6月30日教师本人携带《温宿县2025年银龄讲学教师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到温宿县教育局组织人事办现场报名。
(三)网上邮箱报名:即日起至6月30日将《温宿县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或文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所获各类荣誉表彰证书等复印件)投递至邮箱wsxjygwdjb@163.com。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教研员,根据专业指导教师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负责开展教师培训、协助学校各级立项课题做好研究工作,检查、督促课题研究开展等;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校内教研活动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五、聘期管理
原则上采取短期聘任方式,实行一年一聘制,用人单位与聘任教师签订《温宿县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协议期满后,本人意愿继续聘任的,需另行履行手续。
六、待遇保障
1.工作补贴。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中央财政补贴,每人2万元/年,其他待遇结合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2.医疗保障。聘期期间,由学校为银龄讲师购买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其他因伤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休假待遇。受援学校保障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并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探亲政策。
七、其他事宜
1.县教育局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结合个人意愿和学校需求情况,遴选确定初步入围教师名单,经选聘学校考察,择优确定人员后协商安排工作岗位;
2.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需服从选聘学校工作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和选聘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规带生、办班,不得到校外辅导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辅导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3.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经体检合格后,各选聘学校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学年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根据需求,可连续聘为讲学教师;
4.银龄教师服务期间,由学校对其进行管理、考核,对于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温宿县教育局人事办联系人:苗晶
联系电话:0997-4535747 18299596531
温宿县教育局思想政治办联系人:胡西塔尔
联系电话:0997-4530592 13999670453
附件:温宿县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报名表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自治区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新疆教育电视台)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编:83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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