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8号)和《关于开展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57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银龄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及基本条件
为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打造南疆示范名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数学1人、语文1人、英语1人。招募对象为: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及骨干教师为主。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甘于奉献、爱岗敬业、不怕吃苦。
2.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健康素质、专业精神和工作作风,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8周岁及以下;男教师年龄一般在63周岁及以下,身体状况能够胜任一线教学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招聘年龄要求。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优先选聘高级职称教师。
4.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岗位职责
1.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含实训指导),每学年完成不少于240课时(周平均6课时)教学工作量;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5节;每学期开不少于2次示范课。
2.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参加教研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举办专题讲座,每月开展2场专题专业学术讲座。
3.培养和引领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培养指导青年教师2名,所指导青年教师1学年完成1项课题(从立项到结题)。
讲学任教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优秀的教师连续任教。州教育局、克州二中与拟招募讲学任教教师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协议一学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任教教师需提供六个月内体检报告。讲学任教服务期间,由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任教的,予以解除协议。
三、招募程序
1.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根据招募岗位信息,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拟申报的学校及岗位并准备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①二代有效身份证;②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④《“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报表》1份(附件2);⑤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证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克州二中。
2.资格审核。克州二中组织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3.面试考核。克州二中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核情况,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
4.体检及考察。申请教师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6个月以内的体检报告。
5.公布公示。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州政府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上岗任教。克州教育局和受聘教师签订协议后安排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7.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税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万元/人/学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万元/人/学年,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并且后期会发放不少于2万元/人/学年标准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经费。
8.政策保障。克州二中为任课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工作场所,任课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每学期由受援学校对讲学任教教师开展考核,对于讲学任教期间考核不称职的及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于次月解除讲学任教协议。讲学任教期间不申报评审教师职称。
注意事项: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在本次招募范围内。
2.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3.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克州二中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郎合
咨询电话:13123963386、18893728749(微信同号)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自治区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新疆教育电视台)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编:830049
新公网安备65010202000053号 新ICP备05003757-1 网站标识码:6500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