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质资源,调动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积极性。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县特招募优秀退休教师重返教学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岗位
面向疆内外优秀退休教师(高级教师)、教研员等进行招募,岗位为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教研员。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邮箱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即日起至6月30日教师本人携带《新和县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到新和县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现场报名。
网上邮箱报名:即日起至6月30日将《新和县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投递至邮箱1470969183@qq.com。
三、聘任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忠于教育事业。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符合返聘岗位相关学历、教师资格要求,能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身体健康、乐于奉献,能胜任岗位要求,在专业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本学科教学领域各种荣誉。
4.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聘期管理
原则上采取短期聘任方式,实行一年一聘制,用人单位与聘任教师签订《新和县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协议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聘任的,需另行履行手续。
五、岗位职责
1.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开设公开课、教学研讨会、专题讲座等,重在指导教学教研活动、青年教师培养培训、中高考备考及课题研究指导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2.坚持课堂问题导向,立足教学实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优质课展示,积极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就课堂教学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3.落实师徒结对制度,指导帮扶青年教师,通过听评课、磨课等活动,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能力。
4.通过兼任教研员或特聘教研员方式,加强对学科建设指导。
六、待遇保障
1.工作补贴。中央财政补贴,每人2万元/年,其他待遇结合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2.医疗保障。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为银龄讲师购买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其他因伤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休假待遇。受援学校保障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并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探亲政策。
七、其他事宜
招募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银龄讲学教师在申报及讲学服务期间,若发现其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新和县教育局将解除聘期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银龄讲学教师在协议执行期间若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同时报请新和县教育局审核,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协议等手续。未尽事宜请与新和县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997-8166802
附件:新和县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报名表
新和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3日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自治区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新疆教育电视台)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编:83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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