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2023-11-20 05:42     来源:乌恰县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战略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7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乌恰县2023-2024学年开展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学校实际需求出发,乌恰县中小学校教师5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志愿到乌恰县任教讲学。

2.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含)周岁,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3.教育教学或科研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岗位职责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岗位职责按照“突出实效、需求为本、形式灵活、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应募教师与招募单位协商并通过协议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原则上服务不少于1学年。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根据招募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招募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县教育局或招募学校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服务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县教育局或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

(三)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体检报告,原单位出具的师德情况材料及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网上报名需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75600655@qq.com。

(四)采取现场考察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及受援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进行考察,考察面试采取现场讲课、说课、答辩、座谈等形式。根据考察面试结果研究后确定拟招募教师名单,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考察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与招募人员签订协议书,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义务教育阶段讲学教师工作经费不少于2万元/人/学年标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落实好关心关爱措施,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协调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联系方式:0908-4621239

附件1:乌恰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岗位表

附件2: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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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