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基础教育二处

工作职责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办学标准。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处长: 肖志刚
副处长: 杜 维
业务电话: 7606284

办公地址

       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办公楼4层